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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彩胜负14场足彩胜负14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5-11-05 17:58 来源: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足彩胜负14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足彩胜负14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足彩胜负14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新时代首都发展,坚持“五子”联动服务,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市委“四个走在前”的要求,加快“1234”发展战略实施和“五宜”朝阳建设,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坚持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推动就业优先战略有效实施,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协同体系、现代化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精准高效就业支持体系、均衡便捷就业服务体系、公平完善就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供给更加平衡、就业环境更加友好、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的局面,不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区域高质量充分就业格局持续巩固,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和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设就业友好型城市

(一)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财政、产业、投资、消费、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协调联动。落实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动态跟踪重要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情况。开展区域人口与就业常态化监测,加强细分领域就业形势分析研究,建立就失业预警机制,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强化经济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发挥产业政策和产业引导基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吸纳就业和岗位挖潜力度。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增加发展的就业带动力。整合教育、住房、生育、医疗、社保等政策资源,畅通就业渠道,增强发展活力。推进友好场景建设,强化新就业群体关怀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支持。

(三)培育产业带动就业增长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产业协作与就业协同融合。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数据要素、互联网3.0、数字医疗、人工智能等核心产业打造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创造优质就业岗位。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产业、商务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促进就业聚集区,扩大就业承载力。统筹推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

(四)提升就业领域治理能力。坚持系统思维、精准发力,构建对象精准、标准适当、结构合理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体系。聚焦重点群体和关键环节,健全运行高效的就业服务网络,促进人力资源高效匹配、有序流动。坚持数字赋能,健全就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推动大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技术更好提升就业工作水平,为政策实施、科学决策、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职业能力建设,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五)促进教育与就业协同联动。推动职业高中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将升学率、就业前景作为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足彩胜负14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支持平台型机构建设,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开展“职业技能进校园”活动。提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及“技能照亮前程”“技能北京”培训行动,发挥各类培训主体作用,以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开发培训资源,适时发布足彩胜负14场重点产业技能人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提升就业适配能力。针对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重点群体参加培训依规给予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补贴。建立区级培训需求编制制度,开设特色就业创业培训班,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朝阳工匠学院等载体建设,深化“朝匠优品”品牌工作。

(七)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大力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大新职业培育、新标准开发力度,加强新就业形态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强化“朝匠技弈”品牌建设,完善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围绕科技、金融、商务服务、文化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结合辖区定位和产业发展广泛征集、吸引、培育、选拔评价组织聚集朝阳,广泛宣传职业技能评价政策,持续提升技能等级评价数量和质量,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探索职业技能标准国际化建设,推进技能人才职业证书国际互认。

(八)强化技能人才服务支持。实施首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强化足彩胜负14场高技能人才选树培育工作,被认定为“足彩胜负14场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可享受博物馆参观、体检等相关服务。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及其所在培养单位给予激励,引导高技能人才队伍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和数字人才培养,加快建设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四、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激发就业活力

(九)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提供“一生一策”精准服务。持续开展“展翼未来才子朝阳”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系列活动,提升就业服务效能。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用好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鼓励支持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推动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求职者的见习实习岗位,提升就业能力。

(十)强化青年人才引育留用。畅通人才培养供给链条,搭建政校企协同平台,将就业教育引导、专业能力培育、产业人才需求贯穿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全周期,促进产业需求与人才供给有效匹配。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鼓励重点行业产业部门、用人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增强青年人才就业吸引力。关注青年群体需求,针对青年群体住房、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良好发展机会、生活体验和归属感。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指导,做好外国留学生就业服务。

(十一)统筹推进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技能培训和政策扶持。推动公安和法院系统辅警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中小学任教、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就业模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强化女性群体就业支持,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妇女就业创业体系。健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

(十二)强化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和兜底保障。优化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统筹用好城市协管员岗位,财政支持的协管员岗位安排一定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强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帮扶,引导积极就业。落实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住就业底线,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五、多措并举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空间

(十三)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多渠道挖掘潜力,加强稳岗促就业工作。强化区属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加大岗位挖掘力度。探索建立就业贡献评价机制,将就业参保稳定性、增长率作为重要指标,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强化政策支持和用工服务。落实金融支持、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对就业容量大、示范效应好的企业做好用工支持服务。

(十四)培育开发就业新领域新岗位。聚焦数字经济核心区建设,大力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强化先进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岗位挖潜,增加绿色就业机会。围绕建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深入挖掘首发经济、水岸经济、夜间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潜力,激发创造足彩胜负14场就业岗位。聚焦民生重点需求领域,加大家政、养老、托育、健康消费等服务供给,培育开发实用型、兜底型就业岗位。

(十五)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保障体系。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质量,打造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多元共建共享模式,形成可持续创业生态。完善创业大赛赛事体系,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加大宣传扶持力度。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加快培育硬科技初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创业投资、银行信贷、上市融资对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创造就业新机会。

(十六)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完善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深化“政府+平台+人力资源机构”聚合优势,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参与零工市场服务并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建设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优化数智化供求匹配平台。推动头部平台企业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建立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机制,持续落实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就业服务供给

(十七)优化就业公共服务机制。推动健全就业工作主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街乡、各类市场主体同向发力的“大就业”工作机制。落实“三级管理、四级服务”工作体系,推动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强化“家门口”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驿站(站点)布局。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社区(村)结合网格化管理做好就业服务。发挥市场化作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提供等。

(十八)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效能。落实北京市就业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分级分类就业服务。广泛开展“岗汇朝阳职达社区”、“就业流动服务站”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做强朝阳就业服务品牌。促进服务资源、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推进高素质就业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基层积极参与业务练兵、技能大赛、职称申报等,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健全“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加大就业岗位供求信息整合推送力度,多维度汇集发布就业信息,打造多元创新应用场景,增强群众求职便捷性。

(十九)推动行业发展扩大服务供给。健全完善支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地建设,优化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布局。完善“政府+市场”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上门服务、站点服务、远程服务、一对一援助等多元化就业公共服务,并给予补贴。推动国家级人力资源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海外服务站点,探索出口基地与法商融合示范区共建,提供全球化人才招聘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七、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营造良好就业生态

(二十)保障平等就业权利。落实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措施,开展就业歧视治理,保障平等就业权利。聚焦农民工等群体,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加强生育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障妇女职业全周期权益,落实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二十一)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加强工资宏观指导和服务,强化市场薪酬动态监测,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指导区属国有企业优化薪酬体系,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加强“新八级工”宣传申报,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指导企业以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起点薪酬,促进工资薪酬向技能人才倾斜。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风险隐患预警防控,推动劳动用工监测预警数智化应用,构建高效预警响应体系,全力防范重大规模性欠薪裁员风险。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多形式多层级集体协商。构建“一站式”联合调解模式,推行全环节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探索“AI+仲裁”数智应用。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大欠薪整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建筑施工项目劳动关系“全过程”监管力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促进治理欠薪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八、组织保障

(二十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建立区级就业促进工作协调推动机制,细化职责并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主动履职尽责,落实目标任务,推动吸纳就业。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党委)和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要压紧压实就业属地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细化贯彻落实举措。

(二十四)加强考核评价。按规定将就业工作作为各街道(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估,培育高质量充分就业街道(乡)。根据就业情况进行激励表扬和约谈通报,按规定开展就业工作表彰。加大促进就业资金保障力度,完善资金审批监管体系,确保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聚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打造“朝说就业”宣传品牌,开展集中性持续性促就业宣传活动,讲好“宜业朝阳”故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